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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台灣哲學學會碩士論文獎
紀念蔣年豐教授哲學博士論文獎

公費留學考試
 (一)一般公費留學
 (二)赴東歐公費留學
 (三)赴日本公費留學
 (四)碩士後赴歐洲公費留學

傅爾布萊特獎助學金
中研院人文社會學科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
財團法人鄭茂根文教基金會研讀原文原著獎助金
其它獎學金訊息,歡迎參覽 中華民國留學資訊站
傅爾布萊特獎助學金
簡介
1947年,中美兩國根據美國國會通過之傅爾布萊特法案,共同 設立全世界第 一個傅爾布萊特交換計劃,截至目前為止,全世 界大約有一百五十個類似交換計劃。 學術交流基金會,則是由中美兩國根據中美教育文化交換計劃 協定,共同支持設立之學術機構,負責執行傅爾布萊特及其他 相關之教育文化交換活動及建立交流管道;每年並定期提供各 類獎助學金給中美兩國的學者、專家、專業人員、行政管理人 員、藝術家及學生前往對方國家從事教學研習及文化交流。
報名日期
二○○八~二○○九年度傅爾布萊特獎助金,7月1日起開始 接受申請。

獎助學金類別

(1)傅爾布萊特資深學者赴美研究獎助金
(2)傅爾布萊特博士後赴美研究獎助金
(3)傅爾布萊特國內博士班研究生赴美獎助金
(4)傅爾布萊特攻讀博士學位獎助金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
一、宗旨
為培育本院人文社會科學之研究人才,協助博士候選人完成其博士論文,並做為各所人才儲備,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資格
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其研究主題與本院人文社會科學各所(處)、研究中心研究範疇相關,且計畫至本院從事論文撰寫工作者。
申請者限未兼職之研究生。
三、補助期限:

一年為期,必要時得延期一年。
計畫期滿,博士候選人須於年度結束前十天,提出工作報告送學術諮詢總會備查。
四、申請辦法

申請者檢附博士班成績單、研究計畫書、相關著作、學經歷資料及所屬學校教授推薦信函二封,向本院相關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處)、研究中心提出申請。

五、審核程序:
各研究所(處)、研究中心自訂審查程序(每件申請案至少需送兩位專家評審),並將申請者之相關資料、審查程序及審查資料連同推薦人選名單(若不只一人請排列優先順序)一併函送總辦事處學術事務組。
由學術諮詢總會核定錄取人選。

六、預算經費:
所需經費在「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計畫項下支應。
每月支領新台幣二萬四千元整;並可依研究需要申請研究經費,以不超過十萬元為原則。

七、經核定之博士候選人,其相關福利及管理由本院各研究所(處)、研究中心自訂之。

八、本計畫經院長核定後實施。

申請截止日期請分洽本院人文及社會科學組各所(處)、中心
相關網址:http://www.sinica.edu.tw/as/law/as-affair.html或電洽: 02-2789-9377 夏嘉蕙(學術事務組)。
財團法人鄭茂根文教基金會九十六學年度研讀原文原著獎勵辦法 (97.01.05)
.為提升人文之學的學術水準,研究生研讀原文原著,而不只是從介紹性的書去瞎子摸象,或從中文譯本來隔靴搔癢,是極要緊的。重要的書,向圖書館借閱是不夠的,尤其是屬於經典之作的原著,必須自已擁有。本會為鼓勵青年學者讀原文原著,設置本 獎勵辦法,給用功研讀原文原著的研究生一些幫助和鼓勵,有助於從一開始即培養讀原文原著的習慣和能力。
獎勵辦法

一、 校 所:各大學哲學研究所

二、 獎助對象:本年為研一日間普通生(在職生等暫不含)

三、 名 額:各校名額請問所辦公室

四、 每名購書補助:4,500元

五、 申請辦法:請即向所辦公室登記申請(申請流程見須請各所主持事項)

六、 購書補助款須用於原文原著。書目不限,由受助人依需要自行購置。

七、 購書補助款之性質:

1. 購書補助款為專用貸款性質。受助人購書時應請書店開立統一發票,並自行填寫書目資料(格式在所辦公室。請詳實填寫。本會將依此建立人文學科研究常用書之資料庫),與發票釘在一起收存。請於九十七年十月十日前收集發票暨「書目資料」繳回所辦公室。

2. 請各所匯集各受獎助同學繳回發票及書目資料後寄回本會。經審查受助同學確實依「原文原著」等規定購書者,本會即免其償還貸款。未依規定購書者,須無息償還貸款或其差額。

八、繳回發票、書目資料時請附對獎勵辦法之改善建議、點子…,不拘形式,以使我們能更有效的幫助後來者。

九、本辨法寄各大學哲學研究所;並同時全文公布於台灣哲學學會網站

本會通信處:
(106)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180巷24號3樓
電 話:(02)2755-5677 鄭宗和先生
傳 真:(02)2707-3725
e-mail:basis_0@yahoo.com

原文原著

原文

對讀原文之要求,在哲研所教學而言本非絕對嚴格,其目的在提高學者之學、識水準而已。以下之標準,係平衡教學與研究之理想與實際,就哲學研究之一般要求而定; 在特殊情形,或者有疑問,請以授課或指導老師之認可為準:
英、德文之經典著作:限原文。德文"經典"或可准用英譯, 應取得老師認准
英、德文原著中,還不能算經典者,除原文外,准選其英、德、法文之 佳譯本。
其他語文原著准選其英、德、法、日、俄文之佳譯本;東亞、 南亞、中亞文之原典、原著,亦准選其中文佳譯本。
中文原典、原著,以校注較正確可供學術研究用之版本為準。
中文古文字(包括原典與中譯)可用注、疏本,不可用白話譯本(除非此本好在其注、疏)。中文古語體文,則許用今語體文譯本。

原著
原著也者,是和環繞原著的闡釋、介紹、綜述、摘譯、編譯、論述、批評、討論等文字相對而言。
對古典、前人之「闡釋」、評論、「筆記」,若自出新義於原典有足夠份量之加添,而有獨立之學理上地位者應視為另一原著。例如:Heidegger:〝Nietzsche〞,朱註四書(朱子自謂只是註,事實上超越孔甚至有毀者謂其書非孔孟之學),詮釋學
古典,或經多手傳習增刪,常作者述者難辨。但既能傳承千百年,自有不廢之地位。當然視為原著。唯請講求校注、翻譯版本。
某些哲學史著作,雖也是介紹一一哲學家,但苦心獨運,一以貫之,作者自已的哲學觀點、創見俱在其中。這也是原著。
其餘未舉之點仍多。如有疑義,請問於授課或指導老師。

須請各所主持事項:

一、 『獎勵辦法』請修訂後公布。特別是『原文原著』之限定,依貴所教學實際情形,可以廣狹寬嚴,酌予更定。使所懸標的,不致過高或過低。

二、 本會因現時資源所限,只能提供少數名額。故須請貴所在研一同學中,或者參酌其﹝1﹞語文能力、﹝2﹞一般程度、﹝3﹞指導老師觀察等考量,擇最可能有助其用功深讀原文原著之學生ˍ人,推薦為受獎助人。請於三月二十日前將推薦名單與受獎助人所簽購書貸款同意書(格式見附件) 以限時郵寄本會,以便本會辦理匯款給受獎助人。名單包含事項: 姓名、 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銀行/郵局 、 分行(分行名稱照存款簿寫 支局則不用寫)、 帳號、戶名

三、 推薦受獎助學生時請特別注意其語文能力。購書由學生自選(需符「原文原著」之規定),但所購書是否精當仍宜請老師輔導為佳。學生購書時應詳細填寫書目資料(格式見附件),連同發票妥為收存。

四、 受獎助人應於十月十日前將統一發票書目資料繳回所辦。請貴所匯集受獎助學生發票、書目資料後寄交本會,俾本會據以審查受獎助學生購書貸款之免除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