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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徵求兼任教師啟事

資格:具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華語教學能力。
職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專長:希臘文、拉丁文、巴利文。        
申請資料:

一、     學位證書影本。

二、     履歷自傳。

三、     著作目錄。

四、     經歷證件影本(助理教授須附博士成績證明)。

五、     專長與研究方向。

六、     曾授課程大綱(無教學經歷者免)、可開授課程大綱(包括從基礎到進階課程之完整規劃)。

七、     著作一式四份(代表作須為本系提聘日前三年內,亦即2006年4月以後發表之著作。以專書為代表作送審者,應檢附經審查通過後出版之相關證明。參考著作則須為本系起聘日前5年內,亦即2004年8月以後發表之著作)。

八、     推薦書二封。

申請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0日。(以本系收件為準)
預定起聘日期:2009年8月1日。
收件地址:106台灣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辦公室
連絡電話:886-2-23630544
    傳真:886-2-23636269
   E-mailymlai@ntu.edu.tw

 

消息來源: 
臺灣大學哲學系
截止時間: 
2008/12/10